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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 号: DH1712265431
受理日期: 2017-12-27
内 容: 太平桥南小区13号1单元503室,该处房屋是出租屋,把房屋家具拆散,堆放在楼道内,影响出行,要求移走杂物。
办结日期: 2017-12-27
处理部门: 玄武区梅园新村办事处
领导批示:
回复内容: 工作人员将上门贴告知,限期自行清理,如逾期不清,视为无主杂物清理。由于该房屋是出租房,并联系社区民警,上门告知,后期加强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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